澄 清 書(01)
致各潛在投標人:
原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條款1.4.1投標人資質條件、
能力和信譽:(6)技術負責人的資格要求:具有建筑工程 專業(yè)二級及以上有效的專業(yè)技術職稱證書或者具有建筑工程專業(yè) 二級及以上有效的建造師證書;
現(xiàn)變更為:(6)技術負責人的資格要求:具有建筑工程 專業(yè)中級及以上有效的專業(yè)技術職稱證書或者具有建筑工程專業(yè) 二級及以上有效的建造師證書;
本次澄清內容不影響投標文件的編制,投標截止時間和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不變。
招標人:旺蒼縣興旺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
2021年7月20日